兰溪市职业中专星级教研组评选制度

    为营造教研活动气氛,弘扬先进,提高教研活动效果,促进教研组建设,特制定本制度。
    一、评选条件
    1.能组织本组教师认真钻研教学大纲、德育大纲,端正教育思想,能认真执行学校教学计划,及时制定教研组工作计划,督促教师按时制定教学进度表和课时教案。
    2.积极开展教研活动,认真组织教师集体备课、观摩教学、互相听课评课,开工开课、观摩课、研究课教师多。号召教师新老结对,重视年轻教师培养,积极进行教学改革,努力形成本组的教学特点,不断提高本组学科的教学水平和质量,教学质量好的教师比例高。
    3.能根据本组各学科的特点,组织教师撰写理论联系实际的教育或教学论文、案例分析、个案整编、经验总结等,动员本组教师积极发表论文,参加各级各类论文评比,课题申报立项,结合本组实际编写校本教材。
    4.经常组织本组教师政治与业务学习,提高教师师德水准和教学业务水平,教师出勤率高,工作纪律性情。带领教师苦练教学基本功,使教师教学深受学生欢迎。
    5.能组织本组各年级期中与期末(平时)考试命题阅卷和试卷分析,对教学存在的问题能及时提出整改措施;广泛开展课外兴趣活动、积极组织学科竞赛,所教学生获奖次数多。
    6.能协助教务处安排好学科教师的教学任务,检查、评价本组教师教学质量,并关心本组教师的思想、工作、生活及健康。
    7.凡组内教师有严重违纪、体罚学生、旷课、旷工等现象,造成影响较大的本学年内取消评选资格。
    二、评选办法
    1.一般情况每学年评比一次,时间定在6月进行。
    2.先由各教研组做好总结,再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核,最好报校长室批准。
    3.具体考核办法间教研组量化考核及总结表。
    三、奖励
    1.按教研组数的40%的比例依据考核分数,从高分到低分评定星级教研组;被评为星级教研组的,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。
    2.考核结果存入学校教学档案。

兰溪市职业中专

2006年2月6日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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